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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设立新疆西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7-03-28

我厅于2007年3月26日受理了李秀林、杨蓉、晏彩虹、罗兆衡、潘学祥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新疆西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

三、  主任会计师兼法定代表人姓名:李秀林。

四、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万元。

五、  各股东的具体情况:

 

姓名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职业

最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最近一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李秀林

650100080001

5年以上

非原所股东

杨蓉

650100080011

5年以上

非原所股东

晏彩虹

650100080022

5年以上

非原所股东

罗兆衡

650100180001

5年以上

原所股东,已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

潘学祥

650600470006

5年以上

非原所股东

如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817414、2828267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邮编: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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