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今年以来,博州财政工作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指导、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及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挖潜堵漏,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做好资金调度,支持了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保证了各项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上半年全州经济稳步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我州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一、上半年自治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㈠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全州上半年财政形势良好,阿拉山口及县市财政收入均保持了较快增长。1–6月全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2691万元,同比增长19.96%,增加8766万元。 其中:上划中央及自治区税收累计完成26276万元,同比增长8.15%,增加1979万元;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6415万元,完成预算的55.97%,快于时间进度5.9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4.58%,增加6787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2422万元,完成预算的50.63%,快于时间进度0.6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8.59%,增加3515万元;基金收入完成3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7.50%,同比增长453.81%,增加3272万元。
地方财政收入分县市完成情况:博乐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9550万元,完成预算的66.32%,快于时间进度16.3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61.75%,增加364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08万元,完成预算的60.91%,同比增长42.13%。
精河县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222万元,完成预算的59.54%,快于时间进度9.5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73.17%,增加178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843万元,完成预算的46.13%,同比增长23.23%。
温泉县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443万元,完成预算的82.32%,快于时间进度32.3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7.40%,增加67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43万元,完成预算的69.13%,同比增长50.40%。
州本级(含阿拉山口口岸) 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46.16%,低于时间进度3.8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6.50%,增加68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728万元,完成预算的45.03%,同比增长3.06%。一般预算收入中阿拉山口累计完成10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3.93%,同比增长0.09%。
㈡财政支出完成情况。财政支出进度正常,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6月,我州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8162万元,同比增长35.29% 。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120万元,同比增长28.60%;基金支出完成3042万元,同比增长490.68%。地方财政支出分县市完成情况是:博乐市14592万元,同比增长39.4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206万元,同比增长29.46%;精河县12410万元,同比增长33.6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102万元,同比增长20.60%;温泉县8007万元,同比增长40.7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746万元,同比增长39.14%;州本级(含阿拉山口口岸)13153万元,同比增长29.4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066万元,同比增长29.23%。
㈢上半年自治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中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呈现三个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税部门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超过自治区年初确定的一般预收入增长16%的目标,高出2.59个百分点;二是县市通过积极培植财源,加大征收力度,财政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改变了多年来阿拉山口财政收入一花独放和县市财政收入增幅徘徊不前的局面。三是经过多年积极争取,从今年起,中央每年补助我州4677万元口岸专项资金,缓解了州本级对阿拉山口的财政支出压力。通过上半年财政收入情况来看,阿拉山口由于受宏观经济调控和国际国内贸易形势变化的影响,造成财政收入下滑,上半年一般预算收入仅增长0.09%,比年初预算短收1388万元,但县市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弥补了阿拉山口财政收入增速缓慢的不足,今年阿拉山口加大了口岸建设费的征收力度,使口岸建设费比去年同期增收2800万元,再加上中央补助我州的4677万元口岸专项资金,州本级资金总量实际增加了6089万元,为我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财政支出也呈现出三个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保证了人员工资和其他个人经费的足额到位。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足额拨付了低保、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抗灾救灾等社会保障资金。加大了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投入。三是落实惠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加大支农生产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年初州财政安排4700余万元用于抗震安居工程、乡村道路工程、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牧道及护林防火道建设、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村队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配套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筹集394万元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
二、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㈠大力培植财源,积极支持我州经济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口岸兴州、口岸强州”战略,全面落实出台的各项政策,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使扶持政策及时惠及各类进出口企业,促进外贸企业发展壮大。充分运用自治州扶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大做强口岸边境进出口贸易,继续发挥阿拉山口在我州经济发展中的“火车头”作用。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各级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均足额安排了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中钢集团已在阿拉山口注册,瑞晨管道公司和地平线公司等企业的扩能新建,都为我州后续财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快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大力促进特色资源的转化增值。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积极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州本级安排28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及扶持边境贸易企业发展,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时围绕自治州党委提出的农业“六大主导产业”,利用我州的地缘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大打口岸地缘“优势牌”、亚欧大陆桥 “特色牌”,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提升知名度。
㈡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一是严格落实财政收支目标责任制,年初与各县市、阿拉山口签定了《自治州2007年财政管理目标责任书》,把财政收入计划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各县(市)和口岸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并狠抓落实,从机制上调动了各级财税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围绕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税源、重点环节的税收收入的监控力度,完善各项税收征管措施。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缴入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把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收缴到位,不断增强财政部门的收入管理职能。四是加强财税政策研究,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努力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体现为财政增收。高度重视财税体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重点研究了阿拉山口进出口贸易税收政策,积极向上反映我州财政困难情况,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通过努力,今年中央自治区补助阿拉山口口岸专项资金4677万元。五是进一步完善了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运行情况,掌握税源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六是继续推行自治州扶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稳定重点骨干企业税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通过以上各项积极措施,在面临国家边境贸易政策调整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情况下,确保了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保证了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
㈢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生态和维稳工作等方面倾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大支农生产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使广大农民能够同浴公共财政阳光。年初州财政安排4700余万元用于抗震安居工程、乡村道路工程、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牧道及护林防火道建设、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村队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配套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筹集394万元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安排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畜牧业发展资金306万元。同时州、县(市)财政在村级组织阵地和社区文化阵地资金的管理上,设立了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截留,按进度拨付资金,确保了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提高农牧民群众整体素质的主要阵地,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二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为构建和谐博州、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继续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着力加强了城乡社会救助、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截止6月底用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支出8536.01万元。其中:就业资金支出330.01万元,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74 万元,发放社会保险金(含养老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金)6838万元,城市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5万元。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累计为47名下岗职工办理贷款担保92万元,财政贴息3.85万元。积极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上半年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174810人。州本级财政已安排合作医疗配套资金66.5万元,其中:博乐市23万元,精河县19.6万元,温泉县23.9万元。三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各项政策,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今年上半年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90.45万元。认真开展“普九”欠债清理核实工作,制定了“普九”欠债资金分配方案,为我州进一步解决“普九”欠债问题奠定了基础。今年开始启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的要求,足额安排了配套资金,并结合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立足长远、统筹规划,优化资源、规模办学”的总体要求,与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与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与民汉合校调整相结合,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与薄弱学校和危房改造相结合,突出长远效益。目前全州已编制完成5年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本年新增农村义务教育投入325.95万元(不含中央、自治区下达资金),并及时将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免学杂费164万元、补助公用经费82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45万元三类补助资金和各类奖励补助资金250万元(含农村职业教育资金)足额下拨至各学校。四是做到资金调度合理有效、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同时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了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作用。
㈣深化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州、县(市)两级已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并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了对预算执行的监控。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对州本级及两县一市部门预算软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维护及安装,使各县市摆脱了多年手工编制部门预算的现状,不仅减轻了工作强度,还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公正、透明。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行州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并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州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已达62%,博乐市将19个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革面达18.45%,精河县和温泉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也已启动。三是政府采购规模继续稳步扩大,制度不断完善,资金节约效果明显。1-6月全州集中采购115次,预算采购金额为2455.7万元,实际累计采购资金2279.6万元,节约资金176.1万元,平均资金节约率为7.17%。制定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管理办法,并下发了征集专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专家库。县市政府采购机构“管采分离”工作也在稳步进行。四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执收项目、标准和代码“三统一”,以票管收,使各单位做到“自行征收”,杜绝“多头征收”,规范了征管程序。同时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审查和申报工作,对县(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进行指导。截止6月底,全州累计收缴非税收入7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其中:州本级17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博乐市23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精河县26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温泉县7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五是“乡财县管乡用”乡镇管理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顺利完成了“两税”划转移交工作。在去年博乐市小营盘镇、达勒特镇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博乐市乡镇已全部推开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精河县确定了茫丁乡和大河沿子镇两个乡镇为试点,温泉县确定查干屯格乡和扎勒木特乡两个乡镇为试点。六是“金财工程”网络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利用率明显提高,在提高效率、方便快捷、强化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有力支持了财政各项改革的顺利开展。
㈤加大财税及相关政策研究,为做好财政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抓紧做好国家、自治区已出台的重大税收政策和重点行业的财税政策研究。有重点的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口岸经济的调研和进出口贸易税收政策的研究,多次召集国税局、外经局等部门共同商讨如何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在财税政策和资金方面对阿拉山口的支持,并协同财政厅向财政部共同反映阿拉山口的问题。二是深入调研税源情况,掌握税源动态,为财政增收和培植后续财源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充分利用口岸优势,力争在石油、天然气招商引资方面有新的突破,促进进出口贸易落地加工。在大通关上,对口岸注册的企业实行优先过货、优先通关、优先解决运力问题、优先提供支持。科学、灵活运用税收政策,特别是加强阿拉山口进出口贸易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用好用活各类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吸引大公司、大企业在我州落户和注册。四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安排,积极与其他地州加强口岸经济贸易发展与财税政策研究交流,组织编写新疆口岸经济贸易发展与财税政策研究课题,为我州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优惠政策,促进口岸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从作用。
㈥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不断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相结合,财政收支监督与重大财政政策执行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实现了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有机融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二是对各业务科室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专项资金帐户全部集中到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管理内部约束机制。三是对自治州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和转移支付等资金采取上下联动、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加大对财政资金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的渗透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四是继续加大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对国债资金、社保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外国政府贷款在拨付、使用过程中的监管,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杜绝了财政资金在使用上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加大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评审力度,加强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和人员,同计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面前已由州人民政府印发执行。六是继续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抓好会计管理和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㈦狠抓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工作全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廉政促勤政,大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年初与各县市财政局、阿拉山口财政分局以及各科室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进行了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廉政制度,始终做到了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按照自治州的统一安排,我局在自治州财政系统内部扎实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制订了实施方案,确定把政府采购领域、产权交易领域、财政资金管理领域和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纪查处违法案件等五个方面作为自查重点,对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了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二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认真巩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成果,进一步加强了精神文明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落实。对办公区、居民区进行了规划设计和绿化,更新了相关设施,使办公、居住环境更加人性化。认真开展以“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倡导“八个方面良好作风”,使得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得到明显增强。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了“学党章、守党章”活动,认真签订了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素质明显得到了提高。积极开展党员承诺活动,并在主要对外服务窗口设立了党员示范岗,接受群众监督。高度重视发展新党员,积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今年上半年对1名预备期满的党员按期进行了转正,有力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与长期帮扶的少数民族村队––博乐市青得里乡奥依塔克一村联系,局党组成员和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及部分党员同村委班子成员和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并慰问了贫困户。“六一”前夕,前往博乐市儿童福利院看望并慰问了孤残儿童。四是狠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4月在湖北成功举办第二期共计40人的博州财政系统干部培训班,有效提高了了我州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认真抓党建、廉政和精神文明工作,我局干部职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权力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得到逐步提高。树立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敬业意识“四种意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此外,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涉外、票据管理、财政宣传、信息、法制教育、保密等工作也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提高。
三、扎实做好下半年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咬定今年年初任务不放松,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强化财政收支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运行情况,切实做到依法征税、依法治税,加大对重点税收的监控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该纳入预算管理的坚决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㈡调整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继续坚持“有保有压、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做好资金调度,重点保证行政管理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科教文卫支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同时对预算项目进行跟踪问效,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切实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㈢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继续紧紧围绕财政增收这个中心,坚持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财源建设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招商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突出支持特色和优势产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发展,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科技含量高、后期产业链长的企业发展,为培植我州长期稳定财源打下坚实的基础。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将货币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积极构建信贷担保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
㈣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积极推进 “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认真督促指导县市乡(镇)推开改革,全面总结试点乡(镇)改革经验,为全面推行改革打好基础;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清算银行以及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的工作职责,力争下半年州本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县(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达到50%;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定额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继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各项管理制度,加大非税收入的统筹管理;在继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提高服务水平;“金财工程”在进一步加快和完善网络建设的同时,提高利用率。
㈤继续加强财税政策研究,为财政工作提供有力依据。结合我州实际,继续加强财税政策研究,自觉提高理财的主动性。继续发挥口岸优势,在石油、天然气和招商引资方面做文章,力争开辟新的税源,增加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在财税政策、资金方面给予阿拉山口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转移支付资金政策上的扶持,促进我州的经济发展。
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政监督机制。继续把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以促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为目的,坚持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财政资金在使用上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做好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㈦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财政系统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建设,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与制度创新。按照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并重的原则,继续加大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机制,认真落实《博州财政系统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方案》,增强广大财税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采取多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想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精神文明软硬件的建设,巩固我局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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