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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公司(集团公司):
为更好的贯彻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人员队伍,促进提高总会计师(包括财务总监、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自治区会计学会协助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我区财会人员参加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举办的《2008年度总会计师等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专题培训班》四期专题培训,培训班方案附后。
请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计划安排和报名工作,并务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上报自治区会计学会(设在财政厅会计处内),由自治区会计学会统一汇总上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班结束后,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可作为2008年自治区会计人员《会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自治区会计学会联系人:祁新济 张转琴
联系电话:0991-2817414
电子邮箱:qixinji29@hotmail.com
附件:1、2008年度总会计师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培训班工作方案
2、2008年度总会计师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八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