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学[2008]8号
关于征集自治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
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阿拉山口财政分局,自治州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会计学会《关于征集自治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的通知》(新会学[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作品参加自治区的评选。报送作品截止时间:2008年9月25日前。地点:博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0909-2311808。
附件:新会学[2008]10号文件
博州会计学会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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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学会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学会文件 |
新会学〔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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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自治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
摄影书法美术作品的通知
各地州市会计学会,自治区会计学会各专业分会,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企业(集团)公司:
为了更好地总结我区改革开放30年进程中会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全方位、多层次地反映会计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及会计人员的精神风貌和生活气息,自治区会计学会决定在全区广大会计人员中广泛征集反映改革开放30年会计工作的摄影、书法和美术作品,并举办摄影、书法、美术作品评比和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我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充分反映我区会计人的精神风貌和生活气息,以及对会计未来发展的探索和思考。
二、征集作品种类:摄影、书法、美术作品
三、征集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作品规格要求为12英寸-24英寸,彩色、黑白均可,独立与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均可。
2、书法作品:硬笔或软笔书法均可。软笔书法作品一般为竖幅,大小不超过6尺宣纸,要有落款、时间、印章,字体不限;硬笔书法大小不限,字体不限。
3、美术作品:种类不限,绘画作品尺寸一般为4尺整张、斗方或对开。
4、参展作品由自治区会计学会统一装裱,费用由送展单位承担。所有作品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反映的内容、主题)和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送展单位(或另附说明)。
5、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6、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9月31日前。
四、作品评选与展览
自治区会计学会将邀请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按照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分别评选出特别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作品将集中展览,并择优推荐发表,选入《自治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专辑》。
五、组织与推荐
各地州市会计学会,自治区会计学会各专业分会,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企业(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作品征集工作,筛选后向自治区会计学会推荐。每类作品推荐数量不少于3件。
自治区会计学会联系人:张转琴 祁新济
联系电话:(0991)2817414(带传真)、2359411、2359413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会计 改革 开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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