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新农合可持续发展
2008年,博州财政按照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和“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工作要求,在抓好“落实措施、实现目标、扩大成果”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工作着力点放在“增加补助和巩固提高”上,对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参合农牧民的补助标准,在3元、3元、7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至6元、10元和10元,在县(市)财政对承担预防保健工作的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月补助8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全年预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7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61万元,增长163.9%,上半年的补助资金已于2月初拨付到位。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建立稳定可靠的筹资机制;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费用控制机制;推进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完善医疗机构评价体系,规范监督管理机制等措施,真正把这项惠及千万农牧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社保科 供稿)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社保处、社保资金管理中心,州党办信息科、督查科,州政办信息科、督查科,州纪检委办公室,州卫生局,本局领导,相关科室。
打印 10 份 存档 2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