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
博州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截至2007年底,博州应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入库定额户为1232个,实际缴纳单位548个,应缴纳残疾人保障金293万元,实际征收入库金额192.54万元。
在征收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征收率明显偏低,行政事业单位征收比例较低。
二是保障金支出规范小,受益残废人少,未能充分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
三是保障金使用不规范、超规定范围支出如在保障金中列支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返还、机关手续费等。
四是保障金的征收,牵涉到用人单位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部分单位对缴纳保障金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单位对缴纳保障金的宣传力度不够。
五是监督部门缺乏对保证金使用的有效监管,存在将残疾人保证金全额返还现象。
六是征收工作缺乏刚性。法律法规企业缴纳保障金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本身缺乏力度,处罚没有刚性。对于少缴或不缴保障金的单位和企业,缺乏有效的惩罚手段。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残联、税务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单位自觉缴纳保障金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保障金的管理。对保障金的具体使用范围,使用重点,及各项支出的比例予以细化,加强对保障金的预决算管理。
三是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保障金征缴,使用,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
(综合科 供稿)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综合处,各县(市)财政局,州党办信息科、督查科,州政办信息科、督查科,州纪检委办公室,本局领导、各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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