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
博州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对策和建议
博州2007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为2.76亿元,当年新增债务2.62亿元,当年偿还债务0.56亿元,年末债务余额合计4.82亿元。主要用于全州抗灾保畜、扶贫、奶牛引进、农业综合开发、城镇供排水、城乡学校教学楼建设、城乡文化体育中心建设、抗震安居、阿拉山口供水与生态建设等,为博州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了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债务规模,积极消化历史债务,努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债务管理的要求和博州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化解政府性债务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增强政府债务意识,强化债务管理。切实加强领导,认清政府债务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摆正位置,纳入日程。充分发挥县乡(镇)级政府对政府债务管理、监控的职能作用,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切实加强债务监督约束。
二是全面清理政府债务,掌控债务实数。由财政、审计及纪检等部门组织人力对政府性债务定期不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加大清欠管理的力度。彻底摸清政府债务底数,建立政府债务台帐,核算政府债务;在动态变化中,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如期如实统计、汇总、上报;在科学分类、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建立建全政府债务管理档案。
三是完善借款审批制度,控制债务规模。从借款源头抓起,对确需新增债务的,充分考虑偿债能力,落实偿还渠道和还款来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举债,切实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严格审批制度,对拟举借或担保借入债务的行为,由党委、政府按照申请审核后批准执行,控制债务规模,防止发生不合理借债行为。
四是健全债务控制机制,明确偿债责任。按照“谁借债,谁受益、谁偿还、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正确划分责权利,实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对政府负债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论证,并通过社会听证、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多方面意见,坚决杜绝盲目、违规举债。
五是制定科学偿债计划,积极收欠还债。积极研究消化政府债务的有效办法,制定详细偿债计划,对世行贷款、日协贷款等政府债务要设立还贷准备金,防患以未然。大力清收各种到期债务,对哪些不能如期偿债的,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清收,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所欠款项,限期限结清;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还债的,通过法律手段执行。同时,要实行盘活资产资源还债,处置闲置资产还债。
六是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积极运用科学合理的财务手段,采取边总结,边推进、边完善的办法,加强防范债务风险的制度建设。
(预算科 供稿)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预算处,州党办信息科、督查科,州政办信息科、督查科,州纪检委办公室,本局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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