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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切实加强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发布时间:2008-04-23

第5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

 

博州切实加强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

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2007年12月26–27日,自治州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农经局五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对州辖县、市2007年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了博乐市和精河县部分乡镇、村队,并与村队干部、农民代表进行了座谈。总体来看,我州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乡镇在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存在自行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采取乡镇政府统筹使用的问题,个别乡镇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未做到细化和透明,使村队干部对乡镇政府每年应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数额不清楚,甚至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

为了认真落实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保证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局要求:县、市财政高度重视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大对乡镇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机制,确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足额转移到位。

 

                  (乡镇财政管理局  供稿)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局,各县(市)财政局,本局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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